本报讯
丽水人胥磊、陈雄章利用高科技设备搭建盗打充值电话平台,并组织人员盗打QQ号码充值电话,又将充值后的QQ号码以3折左右的价格通过网络进行销售,从中非法获利。(今年1月24日,本报《看法》栏目对此案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)近日,该案件有了判决结果。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胥磊、陈雄章的行为,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客观上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,具备盗窃罪的构成要件,构成盗窃罪。最终,法院做出如下判决:被告人胥磊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;被告人陈雄章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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